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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計劃:全新及改良版

10 五月 2023 | 適用法律:: 美國, 香港 | 5 分鐘

EB-5移民投資者計劃(「EB-5計劃」)是外國投資者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的受歡迎途徑。EB-5計劃於1990年推出,曾出現系統性問題,例如其仍是需要獲得國會持續批准的「試點」計劃,而由於[積壓個案極多],該計劃對於中國內地出生人士的吸引力越來越低。 

幸好,美國國會於去年春季頒布《 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徹底解決了這些問題。法案包括:(1)將計劃有效期延續至2027年9月;(2)在每年10,000個EB-5綠卡配額(不論出生地)中預留一部份予特定項目/領域;及(3)允許已身處美國並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的人士同時提出申請,將其身份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

新的EB-5計劃帶來多項重要轉變:

  • 投資金額。目前的最低投資額為105萬美元,[當中]80萬美元須投資於若干目標就業區域(TEAs)。最低投資額一般分別為100萬美元及50萬美元。
  • 預留簽證配額。每年的EB-5移民簽證配額為10,000,當中32%預留予特定EB-5項目,包括20%投資於美國鄉村地區;10%投資於於高失業率地區;2%投資於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截至本文章日期,上述預留配額中並無涉及內地出生的中國公民的積壓個案。
  • 身份調整。大多數身處美國並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的人士現可透過同時提出EB-5申請調整其身份為永久居民(AOS)。過往,相關人士須等待EB5申請獲得批准(通常需時逾兩年)後方有資格提出調整身份的申請。

亞洲投資者的策略

  1. 把握時機。美國每年簽發10,000個EB-5簽證。由於每年均出現超額需求,加上法定國家配額,美國被迫建立積壓個案輪候名單(排期倒退)。排期倒退影響在中國、印度及越南等地出生的申請人,而新計劃的「預留簽證」制度則提供多種方法,可透過選擇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減少或消除標準輪侯時間。
  2. 同步申請。身處美國的EB-5申請人現可申請AOS,這對部份人士,如正在美國求學的F-1學生非常有利,他們可在美國求學期間同時申請EB-5,並在等待取得批准之時繼續其在美國的學業。在等候期間,學生亦可申請工作許可證(EAD),藉此取得為任何美國僱主工作的資格。這項安排之前並不允許,獲批後一直深受歡迎。
  3. 與香港有關?「出生地」有時會在EB-5申請過程中造成額外延誤。然而,截至現時為止,就出生地而言,香港與中國內地仍被列為兩個不同類別,因此,即使不選用「預留簽證」方案,EB-5路徑對欲移民美國的香港出生人士仍是相對較快的選擇。

結論

美國移民法為希望永久或暫時在美國定居的人士提供眾多機會。更新後的EB-5規定頗為吸引,是一項值得慎重考慮的選擇。[申請人]在進行分析時,必須全面了解所有可供選擇的方案,並對個人及專業狀況及稅務等因素作出整體考慮,從而作出明智和最合適的決定。


This article was first published in The 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本文件(及任何透過本文件中所列連結可獲取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諮詢。在採取或克制任何因本文件內容引發的行動前應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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