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視角
零工經濟與零工工作者 —— 香港及中國內地雇主需面對的新合規需求
17 九月 2025 | 適用法律:: 中國, 香港 | 閱讀時間:4 分鐘
零工工作者是指從事臨時性、兼職及彈性工作安排的人士。公開統計數據顯示,香港兼職職位佔整體勞動市場約 13.2%,即約有 70 萬零工工作者;而中國內地的零工工作者人數於 2025 年達到 2 億。
零工工作者比例的增加促使跨境雇傭及勞工保障措施亦發生了迅速的變化。
香港:擴大「連續性雇傭」範圍,惠及零工工作者
自 2026 年 1 月 18 日起,《雇傭條例》(第57章)中的「連續性合約」的資格規定將會放寬,以涵蓋更多零工工作者。
根據現行的「418」規則,若僱員連續為同一雇主工作四周或以上且每周不少於 18 小時,即被視為根據「連續性合約」受雇,因此享有法定假期薪酬及病假津貼等額外權益。
而新的「468」規則將修訂兩項標準,取代「418」規則:
- 降低每周工作時長門檻:每周最低工作時長將由 18 小時降至 17 小時。僱員連續四4周或以上且每周工作不少於 17 小時,即符合「連續性雇傭」資格;及
- 新的總工時准則:僱員如在連續四周內的總工時達到 68 小時的,亦將被視為連續性合約僱員。
上述放寬的標準,特別是新增的「四周累計 68 小時」規定,將使更多零工工作者能夠享受實質性的法定福利,包括帶薪年假、病假及帶薪休息日。
建立雇傭關係 —— 香港與中國內地的異同
在香港,要確立雇傭關係以享有法定保障(相較於僅有合約權益的獨立承辦商)須考量多重因素,這些因素包括雇主對工作的管控程度、員工融入企業業務的程度以及合約條款。香港法院及審裁處傾向採取整體評估方式,審查合約的是指內容而非依賴合約標籤。
中國內地採用類似的標準,卻也有其獨特性與複雜性。當勞動者向雇主提供勞動以換取報酬並遵守工作場所規章制度時,即建立了勞動關係。當實質性證據表明勞動者在公司運營中受到支配性勞動管理、具有從屬關係及融入時,中國內地法院傾向於確認勞動關係,無論是否簽署了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
兩地司法管轄區均日益面臨有關零工工作者的法律挑戰 —— 這類工作者的法律地位往往取決於平台方是否行使管理控制權,以及勞務是否以從屬的方式提供。
零工工作者:法律地位與社會福利
香港
在香港,除非零工工作者符合雇傭關係的認定標準,否則通常被歸類為獨立承辦商。然而,此類雇傭關係往往需透過訴訟程序才能得以確認。就此而言,區域法院在 戶戶送(Deliveroo)香港案中裁定外送員屬獨立承辦商,故無權依據《僱員補償條例》就外送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獲得補償。法院根據現代整體印象測試(modern overall impression test)駁回申索,指出外送員可自由接受或拒絕工作、使用私人摩托車及手機進行派送工作、承擔財務風險,及明確聲明自己沒有任何僱員身份。此裁決有別於早前的 Zeek 案,在該案中,當事人因受更嚴格的管控且有固定工作時間表而被裁定為僱員。
此判決也與近期的 Delivery Hero 案形成鮮明的對比。在該案中,高等法院裁定在八號颱風期間受傷的外送員可獲判其索賠金額的 80 %。雙方共同接受的觀點是:零工工作者被視為僱員,因此雇主有責任合理照顧工作者的安全,特別是為其提供安全的工作系統。雙方主要爭議在於,事故發生時經已下班的僱員是否應為自己當時在極端天氣下繼續騎摩托車回家的決定承擔全部責任。
針對零工經濟蓬勃發展卻缺乏法定福利的現況,各界正持續討論及倡議制定專項法規,並且創設中間類別,以釐清權益並強化勞動保障。
中國內地
在中國大陸,政府的指令及指導意見日漸趨向把平台從業人員定為一種「新就業形態」。具體而言,政府已推出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計劃,旨在將關鍵保障擴大到包括新就業形態人員,包括零工工作者及平台從業人員。該計劃自 2022 年 7 月啓動,目前已覆蓋多個省級行政區及平台企業超過 1,230 萬名的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及其他平台從業人員。
政府同時頒布新的指導意見,要求互聯網平台確保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獲得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休息機會及社會保險福利。部分城市的外賣騎手及其他平台從業人員現已享有全面的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保障,此舉在規範非傳統勞動者的權益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迄今為止,內地法院已處理超過 42 萬宗涉及零工工作者的勞動糾紛案件,這既反映了法律層面的不確定性,又反映了對更具包容性的保障措施的追求。公開數據顯示,約 25% 的案件中,勞動者能夠成功主張其作為員工身份權益。
對雇主與工人的影響
雇主須審查工作場所安排及合約條款,特別是針對兼職或靈活用工的僱員,以確保符合香港新訂的法定門檻。
聘用零工工作者的企業及平台應審慎評估實際工作關係 —— 錯誤分類可能會導致重大法律責任及潛在的追溯義務。
對於中國內地的平台從業人員而言,能否享有社會保險及相關福利取決於各地落實國家指導方針的具體措施,而主要城市的覆蓋範圍亦正在逐步擴大。
隨著靈活用工、零工經濟及平台工作模式的日益普及,不斷演變的監管環境凸顯了審慎評估與記錄雇傭關係的必要性。企業在跨境或多司法管轄區情境下應多尋求法律意見,以應對不同的合規與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