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bel Lui 呂馮美儀

大中華地區業務部主管 | 香港


秘書 Wincy Tang

 

呂馮美儀律師是本所大中華地區業務部主管。

呂律師是一位公認的公司事務律師,對於亞洲,特別是香港和中國大陸的交易事宜擁有豐富經驗,專于處理各類型的跨境和國際並購及投資。 她就投資結構提供意見,協助企業達到監管合規要求、提升稅務和經濟效率、進行投資條約保護和緩解政治風險;她提供的法律意見也涵蓋對合資企業及策略聯盟而言非常重要的公司治理,退出機制,合夥人和股東之間的權利和責任分配等事宜。

呂律師為客戶提供中國業務相關的法律諮詢逾 40 年。 她曾于1979年擔任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法律顧問,並在1993年以香港律師團隊成員身份為首批在香港、 紐約證券交易所作兩地上市的中國企業提供H股發行的法律諮詢,並在以上兩個事宜中參與相關領域的重要監管問題的解釋與制訂工作。

她的客戶包括跨國和地區性企業、金融機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私營公司、高淨值人士及企業家;且涉及眾多行業,包括食品和飲料、酒店、房地產、奢侈品、知名品牌、教育、廣告及媒體。呂律師為他們提供法律意見,並為其製定和實施跨國發展策略及進行相應的業務重整。

呂律師為香港太平紳士、國際公證人和香港的中國委託公證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司法部委任)。她亦是政府委任的行政上訴委員會、空運牌照局、上訴委員會(房屋)、稅務上訴委員會、監管釋囚委員會成員,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紀律委員會和存款保障上訴審裁處成員的紀律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