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ston Seow 蕭漢强
合夥人, 衛達仕凱德律師事務所* | 新加坡
秘書 Nurul Aina Amirudeen
衛達仕凱德律師事務所 (Withers KhattarWong) 爲一家新加坡律師事務所,附屬於衛達仕 (Withers LLP)
往績記錄
C輪投資者
代表C輪投資者參與及處理新加坡全球電商平台的一輪集資。投資者包括其中一個全球最大的國際郵政及物流機構,和印尼上司公司持有的風險基金的附屬公司。我們在C輪投資中給予建議,包括在多國進行法律及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進行多項最終協議的磋商,最後完成交易。
中國國營企業集團
為坐擁石油庫、酒店、倉庫、貨櫃車、車庫、超市及加油站的中國國營企業,代理在其建議在越南南定的燃煤發電廠BOT項目投資。
太陽能合資企業
代表一家新加坡公司和中國上市公司的合資企業中的新加坡公司一方,除其他事項外,處理建設太陽能發電廠相關事宜。
印尼項目
在印度客户自己營運的印尼供氣壓力項目中代理相關法律事宜。
PT Kayan Hydro
擔任PT Kayan Hydro Energy,一家在印尼加里曼丹擁有水力發電廠的公司的首席法律顧問,處理其與中國電建集團旗下的中國水電建设集團的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EPC承包合同及涉及的財務事宜。此份EPC承包合同包括价值178億美元的能源項目,由PT Kayan 在加里曼丹北部的加央河沿岸修建相關設施,被視為一帶一路中,印尼經濟走廊的重點項目。
PT PLTG Celukan
代表PT PLTG Celukan Bawang,一家在印尼峇里島擁有發電廠的公司的首席顧問,處理其合資企業,以及與中國企業集團上海電氣有限公司,針對在印尼開發,建造和擁有煤氣火力發電廠的相關事宜。項目總之超過13億美元,並為一帶一路倡議下,印尼經濟走廊(CEC)的項目之一。
PT General Energy
以首席律師身份代表峇里島燃煤發電廠的所有人PT General Energy,負責整個項目。
印尼公司
爲某印尼公司在當地的合資燃煤發電廠項目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當中包括項目融資。